释放证明书有什么用(发放释放证明是不是就没事了)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小柴 时间:2021-11-24
1、根据我国《监狱法》规定,释放证是罪犯服刑期满后由监狱发放的证明,可用于罪犯在原户籍地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2、释放证丢失可到原服刑监狱办理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当事人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咨询,应该是释放证的证明材料,因为监狱不可能再次开具释放证,不能释放两次。 但按照规定,必须由本人再次到释放地监狱重新办理。
《释放证明书》是指看守所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 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释放通知书》后,为被释放人开具的释放凭 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第七十五 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逮捕后,办案机关经过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负刑事责任撤销逮捕后,通知释放的;
4、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5、经人民检察院审判作出无罪判决,通知释放的。
制作《释放证明书》的目的,是对依法宣布被释放的人,证明该 人已被解除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