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机关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有几种?)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小柴 时间:2021-11-24

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公文是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它不仅指国家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国家机关相互之间传递的正式公文,还包含因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均属于国家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有十三种:1.命令 2.决定 3.公告 4.通告 5.通知 6.通报 7.议案 8.报告 9.请示 10.批复 11.意见 12.函 13.会议纪要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3.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7.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9.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10.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11.公文如有附注,应当加括号标注。

12.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13.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4.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15.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16.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