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宏刚律师做客国家广播电视总台特别节目《这里有说法》

来源: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3-07

2022年3月4日,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宏刚律师,受邀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乡村之声的《这里有说法》栏目,回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

根据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新规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还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一次记9分的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对23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对14项记分行为降低了记分分值,删除13项记分行为,并对部分记分项的表述作了拆分、合并。修改后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对于和我们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一些变化,梁律师都做了详细解答。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分值“回血”方法,梁宏刚律师给出了具体的解释,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条件的可以消分“回血”,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回血”6分。

 

关于此次调整,梁律师表示,记分标准有升有降,体系更为合理,体现了规则源于生活的道理和宽严相济的精神。扣分规则因时因势而改,更有利于体现执法部门法治思维和专业水准的提升,也是交通安全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的表现。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服务的新需求,通过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在《这个案子不简单》环节,栗某和邻居等四人在散步时被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伤,栗某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找杨某索要赔偿金未果后诉至法院。杨某辩称,在驾车经过时大路中央多次鸣笛无效,于避让来车时右侧扶手剐倒了粟某,粟某应当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杨某在道路上行驶时对前方人员没有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将原告撞伤,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原告与案外人王某等三人并排在道路上散步,栗某位于道路最内侧,违反了行人应当靠路边行走的规定,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减轻被告杨某的责任。宣判后,原、被告对事故责任划分提出异议,经过耐心说理释法,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并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杨某一次性给付完毕栗某赔偿金,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对于本案中二人涉及的交通事故纠纷,梁律师特别说明,根据相关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辆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行人应当靠路边行走。本案中,栗某在散步的过程中,与他人并排行走,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不仅影响了交通秩序,而且将自身置于了危险的境地,对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故可以减轻被告的责任。

 

有网友提出疑问,夫妻在隔离带里面散步被撞伤,司机肇事逃逸属于什么行为,梁律师给出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在最贴近公众生活的《两分钟拯救法律小白》环节,梁律师回答了公众提出的生活中困扰着自己的法律问题,问题涉及婚姻家事、房产合同、遗产分配、劳动仲裁、法律常识等方面,针对于以上问题,梁律师耐心地做出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