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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清专职律师

宋中清律师,1992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余年。2009年8月加入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12月加入北京迈伟律师事务所,曾任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宋中清律师执业早期的十余年,为当地支柱企业、中央部属机关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曾在涉外商务谈判中一次为委托人成功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人民币;刑事辩护工作除成功地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类型案件辩护为无罪外,还多次把指控严重犯罪案件辩护为减轻处罚判处缓刑,辩护词经常被摘抄于判决认定中;行政、民事、经济诉讼代理工作成功地办理了有较大难度,典型意义与深远影响的案件,成为省市新闻媒体法制栏目的合作伙伴与嘉宾。

自2001年以后的24年主要从事医疗纠纷案件的办理。并不断总结研究医疗法律基础理论。发表的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充分重视和采纳。民法典出台和实施以来,形成了“中清律师三大医法理论”。形成了该领域的顶级优势。代理过法官、警察、检察官、医生、护士、律师、记者、鉴定专家等民众作为医疗受害者的维权案件,是我国最早专门从事医疗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

宋律师被中国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人物周刊杂志社、中国财富论坛杂志社等机构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律师名人”之一。2008年2月,因其为弱势受害人积极提供专业律师服务的突出表现,被司法行政机关荣立个人三等功。

宋律师的成功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案例指导》编辑委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案例指导·民事卷》全面刊发推行,用以指导全国的医疗审判。

宋律师作为重要点评嘉宾参加医疗相关的卫视热点栏目,如东方卫视的《东方直播室》、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央视新闻、央视今日说法的医疗采访线索提供者和参与者。

近年来执业重点倾向于医疗健康投融资、互联网医院与县域医疗康养领域的法律服务。是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首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中“互联网医院法律服务”、“医生集团法律服务”、“患者就医安全法律服务”、“养老产业法律服务”的主持者。

代表业绩

1. 医疗法律业务

2003年提出的修改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充分重视和采纳,全面提升赔偿范围和标准;

 被中国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人物周刊杂志社、中国财富论坛杂志社等机构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律师名人”;

l2006年在江苏省代理策划和代理全国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于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案例指导》编辑委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案例指导·民事卷》全面刊发推行,用以指导全国的医疗审判;

l2008年2月,因其为弱势受害人积极提供专业律师服务的突出表现,被司法行政机关荣立个人三等功。

2.企业服务

涉外服装贸易商务谈判中一次为委托人成功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人民币;

曾为水利部淮委下属局、多家地方拳头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3.互联网法律业务

主持创建和获批北京市司法局首期《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中“互联网医院法律服务”、“医生集团法律服务”、“患者就医安全法律服务”、“养老产业法律服务”课题项目并付诸实施;

曾建立和运营民商律师网、著名医疗律师网等网站二十年;

5个月内制作医疗康养和医疗保障改革方面的法律知识、经验、理论推介短视频300余篇,独占互联网医疗康养律师的领军地位。